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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场馆运营“商业化”缺失

发布: 2011-1-08 00:42 |  作者: 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高青松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体育场馆承担着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的重要作用,也承载着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的作用,开发和经营体育场馆设施能够促进社会资本的良性循环。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体育场馆自身运营模式的限制,我国的场馆运营存在许多问题。
  总结我国体育场馆运营所存在的问题有六点:
  人才匮乏,经营管理落后
  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是导致当前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的问题,体育场馆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吸纳行政主管部门的超编待岗人员,总体素质偏低。其人员的构成多为体育系统干部、退役运动员、退伍军人等非专业人员以及为数极少的场馆设备维护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从事简单劳动人员过多,而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导致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经济运行规律经营与管理体育场馆资源,仅仅停留于粗放型经营与管理的层面。
  体育场馆管理水平低,缺乏经营意识
  目前,我国体育场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单一,管理方式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同时,在这方面的理论和政策研究较少,产业方向和政策不够明确,从而导致体育场馆开发市场发育不健全。
  开放力度不够,使用效率较低
  我国的体育场馆正由单一的竞技训练比赛的功能逐步向集大众健身、训练比赛、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方向发展,而且对外开放的场地数量较以前逐渐增多,开放率逐步提高。
  然而,由于大多数综合性体育场馆在兴建时是按照竞技体育比赛的要求修建的,在设计建造上主要是从承办大型体育比赛的角度来考虑,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赛后经营利用的多种要求,导致其功能单一、规模大,因而致使其对外开放经营成本高、使用率低。综合性大型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小,必然造成其使用效率低、场地设施的无形损耗加剧等诸多问题。
  经营方式单一,有待进一步改善
  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方式仍以自主经营和租赁经营为主,采用委托经营、合资经营的较少。而研究表明,市场经济下委托经营、合资经营等新型经营方式能够更好地创造效益。
  具体的日常运营上,我国体育场馆主要承办各种训练和比赛,以及对社会公众部分开放。经营范围狭窄,无法主动积极吸引和承接各类大型体育、文化、商贸等活动;场馆区域功能单一,难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开发,品牌创新能力差
  体育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体育运动中具有体育特质、受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地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充分开发利用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体育场馆扩大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而我国的体育场馆的运营忽视了无形资产开发这一宝贵资源,在场馆冠名权、豪华包厢、商业赞助、特许经营和广告等方面存在巨大空白。
  场馆差异化不够明显
  由于国内体育场馆的定位存在雷同现象,缺乏独特的品牌创新能力,导致区域间大型体育场馆在争夺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或大型活动中出现过度竞争。各场馆差异化不够明显,导致整个体育场馆业只能从价格或寻租上做文章,进一步影响体育场馆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影响体育场馆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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