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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直之死 (下)

发布: 2011-1-08 00:45 |  作者: 雪珥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上篇回顾/   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东海的实际统治者、“徽王”王直在杭州被帝国政府处死,此前他一直试图为政府效力,但被总督胡宗宪“诓骗”至杭州后,等来的却是囚禁与处决。其实,在王直被监禁的两年内,胡宗宪曾竭尽全力向中央上书,希望能免王直一死,并放宽海禁,从根本上解决“倭患”。但在残酷的官场斗争中,他的建议很快被政敌们当做把柄。有关他收受了王直巨额贿赂的传言开始可怕地流传,令胡宗宪这位麾下拥有戚继光、俞大猷等良将的统帅,也望而却步。
 
“世贸中心”

  从倒卖军火开始,王直开始了自己与日本的不解之缘。走私天堂双屿岛成为世界贸易中心,官方用武力摧毁它,反而为王直成为“海盗”之王扫清了道路……
  1543年,下海经商3年的王直,做成了一单生意,这在日本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根据日本著名学者僧人南浦文之(1555年~1560年,别名文之玄昌)的《铁炮记》所记,这年八月二十五日,几名葡萄牙商人在“大明儒生五峰”的介绍下来到了日本。葡萄牙人给日本人示范了“铁炮”(即早期的火绳枪),日本人便购买了几支。
  这就是在日本著名的“铁炮传来”的故事。而这位“大明儒生五峰”,正是王直。
  此时,中日贸易已经中断,一切商品交流其实都只能被迫“走私”,而且,由于缺乏官方的管理和约束,海道成为自由天地,物流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在多重风险的推动下,中日贸易的利润也水涨船高,而且,王直直接贩卖军火,自然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下海5年之后(1545年),王直率2000多人加入了许栋的海上武装集团。
  许栋一家四兄弟,他排行老二,也是歙县人,与王直是正牌老乡。根据胡宗宪挂名主编的《筹海图编》,许栋是在嘉靖十九年(1540年)、也就是王直到广东开始从事走私生意那年,从福建越狱入海,来到宁波口外的双屿岛盘踞。而根据同时期官员郑舜功所著的《日本一鑑》,这一年,在马六甲经商的许栋兄弟将佛郎机(葡萄牙)商人带到双屿港,为葡萄牙人充当中介。
  双屿岛是当年郑和下西洋的补给站之一,“乃海洋天险”,“为倭夷贡寇必由之路”。明初这里就被当做“国家驱遣弃地”,居民被强行内迁,杳无人烟,正好成为走私天堂。
  在各路走私商人们的哄抬之下,许栋统治下的双屿成为一个人口众多、设施齐全的贸易枢纽,日本著名历史学家藤田丰八(1869年~1929年)甚至将其称为“16世纪的上海”。
  从史料分析,在此前,王直与许栋就有许多生意上的来往,甚至王直在外常自诩为许栋的下属。入伙之后,王直担任了双屿岛的CFO——“管库”,由此可见其文化知识或许在圈内是比较出色的。随后,王直又被提拔为“管哨”——船队队长,进入了许栋的核心圈。
  双屿这一“世贸中心”的红火,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也就是王直入伙双屿岛的次年,朱纨出任浙江巡抚,看到“土著之民,公然放船出海,名为接济,内外合为一家。有力者自出资,无力者辗转称贷,有谋者诓领官银,无谋者质当人口;有势者扬旗出入,无势者投托假借。双桅、三桅车樯往来。愚下之民,一叶之艇,送一瓜,运一樽,率得厚利,训致三尺童子亦视双屿为之衣食父母。”他深为感慨:“此贼、此夷,目中岂复知有官府耶!”(《筹海图编》)
  朱纨认为,既然朝廷宣布海禁,就必须认真执行,他提出“不革渡船则海道不可清,不严保甲则海防不可复”,搜捕通倭奸民,整顿海防,严禁商民下海,并开始积极筹备军事行动,武装取缔双屿岛这个走私天堂和“世贸中心”。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朱纨开始了行动。都司卢镗率军由海门进兵,率战船380艘、士兵6000人,占据完全优势。经过激烈的战斗,“破其巢穴,焚其舟舰,擒杀殆半”,几乎歼灭了双屿岛上的许栋武装商团,并将岛上的房屋、船只全部焚毁,用沉船、石块等堵塞了入港航道,令这个“世贸中心”成为一片废墟。
  次年,朱纨又抓获了双屿岛头目之一李光头等,竟不加审讯和请示,就集体处决了此团伙的96名成员,震动了朝野。
朱纨的铁腕和冷血,令浙江、福建一带的豪强大户们受到巨大的损失,他们才是双屿岛走私生意最大的得益者。《明史》中记载说,这些走私船的“舶主皆贵官大姓”。他们动员闽浙籍官员,以滥杀和擅杀为理由,对朱纨发动了联合弹劾。在巨大的压力下,朝廷不得不将朱纨“双开”回籍,不久他自杀身亡。
  许栋被灭后,反而为王直(五峰)的崛起扫清了道路。在惨烈的双屿岛大战中,王直沉着指挥,率领余部逃出双屿,成为新的领袖。而明帝国则痛苦地发现,一个更为难以对付的对手诞生了。
东海称王

  王直的“五峰旗号”,成为大海上的通行证,海盗们不敢行劫,官军们一度也不会刁难…… 
 
  逃出双屿岛,王直在海上收拢余部,计有徐惟学、叶宗满、谢和、方廷助、毛海峰(即毛烈、王滶)、叶明、陈东、徐海、汪汝贤等数千人。王直率领他们在日本长崎的五岛列岛建立了根据地,其从子汪汝贤、养子毛海峰成为他的心腹。王直自己则在平户岛上定居,据日本史学家估计,这应该是受到了当地领主松浦隆信的邀请,以便与王直共同拓展海外贸易。
  在日本逐渐站稳脚跟之后,王直转变了战略,积极向祖国靠拢,协助官军攻击别的海上武装集团(“倭寇”),一可搞好政府公关,二可扩大自己的势力。经过一系列战斗,他最终占领了舟山的重要军港和商港之一的“沥港”(烈港、冽港),“由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节制者,不得自存,而直之名始振聋海舶矣”(《筹海图编》)。
  随后,王直主动向朝廷要求当海上“联防队”和“城管”,为政府承担艰难的“抗倭”重任。此时,王直已经成为东海上的“大哥大”,他的“五峰旗号”则是大海上的通行证,海盗们不敢行劫,官军们也一度并不刁难,行动自由。
  但是,好景不长,朝廷绝不允许“卧榻之侧”还有个“鼾睡”的“他人”。于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俞大猷等“驱舟师数千”围攻沥港,在官军的猛烈攻势下,王直再度率部突围,逃往日本。
  在日本淞浦津,王直宣布称王建制,先是自称“净海王”,后改称“徽王”,“服色旌旗拟王者,部署官属,咸有封号,控制要害,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明书·王直传》)。
  称王之后,王直的生意越做越大。投奔他的人群,不仅有普通百姓,甚至还包括“边卫之官”,“一呼即往,自以为荣”(明代万表《玩鹿亭稿》)。同时,他率军反攻大明,“联舫一百二十步,容二干人。以木为城、为楼槽,四门其上,可驰马往来”,如此巨舰百余艘,“蔽海而来,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官军莫敢撄其锋”,“纵横往来,如入无人之境”(《海寇议后》)。
  无奈之下,明帝国将捉拿王直的赏格提升到了惊人的高价码:“有能主设奇谋,生擒王直者,封伯,予万金。”(《胡默林行实》、明代茅坤《海寇后编》)王直成为史上赏格最高的“海盗”之一。

“隆庆开关”

  恶法出刁民。内外交易本是国家“生理之常”,“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隆庆年实行了全面改革开放,于是倭患消解,经济发展…… 
  令明帝国相当尴尬的是,王直这位“倭寇”却在民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即使在浙江省城杭州,王直也建立了庞大的运营网络,“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胡宗宪就曾感慨:“倭奴拥众而来,动以千万计,非能自至也,由内地奸人接济之也。”
  其实,能够拥有如此“群众基础”,绝非“内地奸人”“贪其厚利”一句所能解释的。朱纨在抗倭过程中就发现:“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其中的原因,正是在于是“海盗”、而非“军门”,给百姓提供了“衣食”。
  刑部主事唐枢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倭寇之乱”,乃是“海商之为寇也”。唐枢认为,内外交易是“生理之常”,如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海禁愈严,贼伙愈盛”,实际上是恶法出刁民。唐枢更认为,“倭寇”本是中国百姓,只有开放海禁才能杜绝倭患。
  福建巡抚、曾举荐戚继光和俞大猷的抗倭名将谭纶,也在一份奏折中说:“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
  此后担任过刑部右侍郎的谢杰,也指出“倭患”的根源在于“海禁之过严”,“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
  处江湖之远的王直,与这些居庙堂之高的官员一样,都看到了导致“倭乱”的同一个根源,所以,在针锋相对地用军事手段回应政府围剿的同时,王直也不断地向政府表示,“他无所望,惟愿进贡开市而己”。
  从各种史料对比来看,此时,至少身处“抗倭”第一线的官员们,都深切认识到了开禁才是治倭的根本,而在海洋上具有最大号召力的王直,是维持海洋稳定的关键人物。但是,为了朝廷的“体面”,自以为是“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的王直就必须死。
  王直死后,海上武装集团、也即所谓的“倭寇”失去了控制,东南沿海秩序大乱,果然应验了诸多官员对倭患乱源的认识及王直的担忧:“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时人感慨道,如果“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国榷》)。
  王直死后7年(1567年),嘉靖皇帝驾崩,新帝即位,改元“隆庆”,这就是明穆宗。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上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东西洋考》),迅速得到了批准,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延续了200年的海禁政策被废止,史称“隆庆开关”。骁勇善战的戚继光,也在这年从东南沿海调往北方,镇守更为重要的蓟州。
  这一手治根的办法果然见效,从此“倭渐不为患”(《明史·兵志三》)。尽管隆庆初年的开放并不彻底,政府依然通过发放许可证(“由引”)的计划经济方式进行调控,并且严禁海商前往日本,但是,民间被抑制的商业活力已然喷涌而出。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隆庆开关”后3年(1570年),在张居正和高拱等中央大员的积极推动下,利用鞑靼内部纷争,结束了明帝国与蒙古部落长达200余年的军事对峙,鞑靼首领俺答归顺明朝,封贡互市,史称“俺答封贡”。大明帝国开国200多年,第一次同时在南北两个方向获得了“和平的发展环境”。
  迅猛增长的海外贸易,为大明帝国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后世学者推算,从隆庆初年(1567年)到大明帝国灭亡(1644年)的78年间,因海外贸易而流入中国的白银约为3亿3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王裕巽《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也有学者估算,“由万历元年(157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七十二年间,合计各国输入中国的银元由于贸易关系的至少远超过一万万元以上”(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毫无疑问,这为大明帝国积累了巨大的财富,为张居正的全面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为日后在内忧外患中挣扎的帝国提供了苟延残喘的资本。
  而这一切,都必须归结到王直那深得民心的海洋王国,给大明帝国朝野上下留下的深刻印象。

尾声 

  王直死了,与中国历史上一切敢于挑战和对抗现行体制的人一样,不得好死。他20年奋斗建立的海上贸易王国,不久也土崩瓦解。
  令人悲哀的是,王直这位被体制当做叛逆的人,却从未放弃过向体制靠拢的努力。他的轻身犯险,实际上也是为了获得体制的一丝认可,试图与体制内的改革力量一道,推动海禁的废止,却没料到自己做了牺牲品。
  耐人寻味的是,王直最后被处决的罪名并非“海盗”,而是“叛国”——“背华勾夷,罪逆深重”(《明世宗实录》),尽管王直只是雇佣和利用日本人、葡萄牙人而已,法官还是指控他“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倭变事略》)。
  显然,这样的判决,与其说是刑事判决,不如说是政治判决。真正令朝廷所担忧、并且非杀之而后安的,并非是王直的武装走私行为,而是他居然敢在海外称王建制,是可忍孰不可忍?“徽王”的称号,实在太容易令人浮想联翩,将王直与其那更为著名的老乡朱元璋挂钩。在经济上出点问题,哪怕触犯了刑律,都还可通融,但在政治上触碰了高压线,而且还天真地相信官府的诚信,送上门去,王直就非死不可了。
  其实,“恶法出刁民”,王直等一众“海盗”也是被逼上梁山,内心深处与梁山好汉们相同,都是为了招安,而扯旗造反无非是另一种途径和渠道而已。区别在于,宋江算是成功了,而王直则是赔尽了老本——尽管他用自己掀起的惊涛骇浪,唤醒了帝国内的改革力量。惯于驾驭波涛的王直,最终却无法驾驭自己的命运。
  据说,在日本的王直故居门口,挂着一副对联:
  道不行,乘槎浮于海;
  人之患,束带立于朝。
  其实,这副对联已经被后人无数次地安在不同的“中国海盗”故事里。或许,在这些“中国海盗”身上,都有着同样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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