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央企地王”参与“再分配”
发布: 2010-3-21 00:00 |
作者: 李乐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总理管不了总经理——在央企或者国企联手在一天之内三次刷新北京土地交易的各类纪录之后,这几乎成为了一个“段子”,在北京乃至中国的地产圈流传。
然而,喧嚣甚至谩骂过后,我们能否重新冷静地以一个观察企业的角度去关注这些“地王”的“炮制者”,这实际上将关系到,我们在“意气用事”地发泄过各种不满之后,能否用更为理性的心态,去寻找一条控制地价预期进而稳定房地产价格的合理路径。
对于“总理管不了总经理”这样的“段子”,笔者甚至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进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规律应该是配置各类资源的主体,在这样的“理想环境下”,在纯商业的交易过程中,“总理管不了总经理”实际上是顺理成章的,当然,其前提在于,这是一个纯粹商业的交易“范式”。
于是,这提供给我们一个重新审视“央企地王”的视角,即“地王炮制者”的身份国企与否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这些国企与民企在“炮制”地王的过程中,是否得到了“平等”的市场待遇。
央企地王之所以广遭诟病,实际上都是源于其所有制带来的垄断及其附属收益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的“不公”印象。长久以来,央企顶着“共和国长子的帽子”,在不少领域获得了天然的垄断以及优势地位,甚至被称作是“执政基础所在”,这些都让民间对其积累了巨大的不公平感。而这种“不公平”的核心,即在于央企由于垄断或者天然优势地位所获得的利益,未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再分配”,除去上缴财政部的利润以及相应的税收之外,便再无再分配利益的渠道。
此时此刻,房地产似乎提供了一个渠道。对于央企投资房地产,外界似乎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即央企凭借各种方面的资源优势,进入房地产领域,相比于民营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竞争优势;但我们也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就是央企热衷于“炮制地王”所支付的资本,是否又成为了一个垄断利益再分配的渠道?
央企介入房地产所获得竞争优势,实际上来源于他们在其他领域积累下的各类资源的优势,而土地出让价款的去向,则是地方政府的“财政钱包”,如果从这个角度而言,通过央企炮制的“地王”,那些在其他领域无法实现的央企获得的垄断利益“再分配”,恰恰是获得了一次再分配的渠道与方式。
不过,这只是这种“再分配”的第一步,究竟能否成为真正的“再分配”,还需要有第二步的“动作”。所以,更关键的问题就来了——政府如何分配这部分从央企口袋中掏出的钱?
正因如此,“皮球”最终踢向何方的“主始者”将是地方政府。依照市场规律,央企炮制地王的决策自然建立在未来能够实现更大的利润预期的基础之上,这将不可避免地推高房价,势必影响到公众中自住需求者的“利益”,那么,政府在把来自央企的钱揣到自己的腰包之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长久以来,地方财政增收的很大一部分由“卖地”完成,于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地方政府不愿拿出更多土地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因为这些未来用于保障居住权房屋建设的土地,是免费的,而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让地方政府天然会倾向于多保留一些“可以卖钱”的土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能否试想,建立一个“土地财政收入上限”的制度,即在本级财政收入的预算当中,明确当年度土地财政收入的最高限额,一旦在某一时间点上的限额达到这一上限,即在此后的土地出让中按一定比例,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地比例。
如是制度之重,央企的“地王再分配”便会变得具有实际意义,因为“地王”的价格越高,地方政府达到这一“土地财政收入上限”的速度也就越快,在这一时点后可以增加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卖钱”的土地供应量也就越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也就更宽,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被覆盖到住房保障的范围内,而那时,央企地王推高的商品房市场价格,也就不再让公众感受到切肤之痛,其原因就在于,保障房可以成为买不起高价商品房的公众们的“替代方案”。
这需要地方政府的“让利心态”以及对“财政增收”的“节制”,而这才是让“央企地王”真正成为央企垄断收益“再分配”的关键所在。
